山东艺术学院舞蹈学院2019年推免生认定奖励和展演活动实施方案
舞蹈学院按照《山东艺术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办法》,并参照山艺院字(2013)160号附件“艺术实践与创作获奖成果级别”或山艺院字(2018)56号附件“学校常用科研成果奖项分级列表”的规定,结合学院自身情况,制定关于认定奖励、展演活动的种类和等次的实施方案,具体方案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