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共山东艺术学院委员会关于在全校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工作方案》的要求,4月17日,舞蹈学院党总支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支部委员集中学习,党总支书记张琦,教师党支部、学生党支部全体委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张琦主持。
会上,张琦传达了学校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共同学习了《中共山东艺术学院委员会关于在全校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工作方案》,并对舞蹈学院各支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做了全面部署和具体要求。提出,各支部要严格执行《中共山东艺术学院委员会关于在全校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工作方案》要求,高质量完成各项学习任务,同时紧密联系实际,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成干事创业的不竭动力。
之后,张琦带领全体委员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编第1-5章内容,并针对《条例》总体要求和适用范围、违纪和纪律处分、纪律处分运用规则、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等内容展开讨论。
通过学习,支部委员们深刻认识到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表示要按照要求认真学习领会《条例》内容要求,在实际工作中抓好贯彻落实,同时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注重示范引领,强化政治担当,认真谋划安排,确保党纪学习教育扎实有序开展。
(文字:鲁芳 图片:王森 编审:鲁芳 审核:张琦)